国家光伏产业政策概述
发布时间:2018/03/28
为推动光伏产业发展,中国效仿国外光伏激励政策的成功经验,从2009年开始推出“金太阳”和“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等光伏应用示范项目。
2009年3月23日,财政部、住建部联合印发《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9]129号),第一次在国家层面提出了给予太阳能光伏发电在屋顶应用的国家财政部补贴政策。7月16日,财政部、科技部、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金太阳示范工程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9]397号),第一次提出“金太阳示范工程”概念,提出“中央财政从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资金,支持光伏发电技术在各类领域的示范应用及关键技术产业化”。计划在2~3年时间内实施完成。纳入金太阳示范工程的项目原则上按光伏发电系统及其配套输配电工程总投资的50%给予补助,偏远无电地区的独立光伏发电系统按总投资的70%给予补助。
为进一步促进国内光伏发电应用的发展,在金太阳和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工作基础上:
2012年9月14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申报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区的通知》。
2012年12月19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五大政策措施,包括鼓励兼并重组、增加补贴力度、给予税收优惠等。
2013年7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相关部委正在拟定配套实施细则, 有望于近期陆续公布。